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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土机的默示录(上篇)

推土机的默示录(上篇)

看到推土机的时候,你会想到什么?

轰隆隆的引擎声下,一堆如小山高的土坡被夷为平地。能干这事的正是有着健壮、英俊身姿的推土机。

那么,土又是什么?

不,这里说的绝非化学中的那般俗物。所以我们换个角度来思考这问题。

人是用泥捏出来的。所谓的女娲造人的故事,人们都有听说。其中那些婀娜少女被捏的惟妙惟肖。可能是因女娲中途察觉如此下去不累死也的烦死,所以她想出了造人,不经由自手的、极具艺术性的造人。

虽然这是传说不假,但这能说明泥土与少女,不,是与人类有着说不清的因缘。

那么,推土机还是推土机么?

啪的一声,雷斯特合上了封皮陈旧的笔记本。

这是犯罪现场留下的唯一可视为证据的笔记本。其它的诸如犯人的指纹、DNA之类的根本没有。是没有,连指纹抹除的痕迹都没有。而且被害者的身体上长满了娇艳的红玫瑰,就像在粉刺为爱付出的少女,开的特别美丽。那具俨然被当成肥料的尸体,别说是解剖了,毋宁是靠近都难。这样的结果实在惨不忍睹。

“好惨啊。偏偏做完那种事后得到这样的下场,凶手还真是个丧尽天良的**犯啊。这已经是第二起了吧?”

站在雷斯特一旁的年轻小伙子带着感叹,这么说道。

小伙子吉姆个头不高,大众脸,刚从警校毕业不久。而且从他的言行举止可以看出他很尊敬雷斯特。没错,他是雷斯特的助手,算是只雏鸟,会对这类事件恐惧惊讶不足为奇。

可是,在纽约警察局工作数十年的雷斯特脸色也好不到哪里去,不过是故作冷静罢了。

“**犯……?”

“对啊,那样子怎么看都是吧。”

从床上**少女双腿叉开的姿势,以及被鲜血玷污的白色床单来看,这的确像极奸杀案。

吉姆不知道雷斯特为何询问如此奇怪的问题。

“上次解剖的结果是什么?”

“诶?”

吉姆愣住了,边思忖道,他不知道么?

这案子早已移交给拥有更高权限的上级部门了,听说是出自总统之令。像他们一样的普通警察只能干点打杂活,跟个苦力似的。所以这案子与他们谈不上一星半点的关系。

但吉姆还是回说了。

“那个,上次记得解剖组的人闲聊说,女孩的子宫内没有残留非自身的体液。但其内部的分泌物和肌肉的状态却出奇的异常,死前分明处于强烈的兴奋状态……已经可以说明死者是被奸杀的。这样说,有什么奇怪的吗?”

“没有他的体液……”

卡基特面色沉重地呢喃了一句。

而吉姆立刻回道。

“可能没来及射出体液,女孩便死了吧。”

“没射出?或者是射到了体外?”

吉姆不由得抽了抽嘴角。

他想起从女孩皮肤上生出的玫瑰,心中便抑制不住地感到一阵恶寒。那副惨样,很难化验吧?不,就算知道了化验结果,他都没有接受的自信。

“我不知道。不过也有射出了却消失了的可能性。”

“消失……对了,就是这个。”

雷斯特苍老的脸上燃起几分兴奋,像吃人的怪物一样,特吓人。

而吉姆则苦的没处申冤。这案子,一看便知其中的怪异。单说女孩的表情吧,与其说是痛苦的扭曲,毋宁说是处于极度兴奋下的写照。女孩最后的仿佛飞上蓝天的愉悦,在那刻被定格。

吉姆只听过精尽人亡,可从没听过潮尽而死——这等荒谬的说法。即便是久经刑场哪怕是再冷酷再无情的刽子手,见到这具女尸也会为之色变吧。如果不是职责,吉姆巴不得赶紧拍拍屁股走人,省的招来一身晦气。

所以他说。

“老师,这个案子不是我们的职责范围,我是不是应该……?”

“吉姆啊吉姆……”

突然被雷斯特感叹般地叫到名字,吉姆萌生怯意。与读书出头的他不同,雷斯特是货真价实、如假包换的实力派警察。在上警校之时,他便听过雷斯特的大名。虽不及名侦探,但经雷斯特破获的案子却数不胜数。最让吉姆感动的是雷斯特不像侦探以破案为先,毋宁是把人的性命当作了最宝贵的前提。如此雷斯特便经常酿成犯人逃脱的结果。正如没有领导喜欢制造麻烦的部下一样,雷斯特深受上级厌恶。所以雷斯特当了半辈子的警察还是一个普通的警察。不,要吉姆来说,雷斯特没被开除就算是好的了。

“吉姆啊,你觉得警察的首要职责是什么?”

“是的,首要的是保护市民,可是……”

“你回答的很好。”

雷斯特边赞同地点头边将笔记本放回了桌上,又说。

“但这只是课本上,或者说政治家所制定的法则。我觉得啊,警察要做的是保护人类啊。”

“保、保护人类……?”

吉姆差点笑喷了,雷斯特该不会以为自己是正义之士,就要大言不惭地说,保护人类?

他一直都知道,这个社会已经多黑暗多腐败。就好比这个像极奸杀的案子,上级部门为什么要派遣专员全权指挥,而且尽可能地把他们这些充当苦力的警察支开,导致他们难以获得线索?不用说那些首脑应该发现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而思忖着如何将其变为政治武器吧。

不过,吉姆却极力忍住没笑。

“老师,我们只是普通的警察,能做的也只有帮那些趾高气扬的黑衣服家伙打杂。”

“不不不不不不……”

雷斯特像神经病患者一样,频频摇头。不时,他甚蓝的眸中闪过一抹悲哀。那种自嘲般的神色,看着就让人来气。

“老师,我有说错吗?”

“不,你说的一点儿也没错。不过我听我小女儿爱丽丝说,你很喜欢她?”

“诶?为、为为为什么?”

吉姆猛地慌了,而且感觉脸上特别的烫。如果去照镜子,他就会发现自己的脸红的跟猴屁股似的。

雷斯特共有两个女儿。他的小女儿爱丽丝确实是吉姆的爱慕对象,但她却迟迟不肯回应吉姆的示爱。说简单点,吉姆正处于爱丽丝的观察期。可是雷斯特为什么会知道?

吉姆不认为爱丽丝会告诉自己的父亲。他们只是小打小闹的恋爱,离谈及父母的婚姻远的像极东海的汀线。

而雷斯特并没回答吉姆的问题。

“她今年已经18岁了吧,亭亭玉立,长得越来越像她死去的母亲了。她最近打算回母亲的故乡中国替我探亲,你知道吧?”

“我知道。”

吉姆点点头。

前几天,与吉姆一起喝茶的时候,爱丽丝曾说过一个星期之后是母亲的忌日。爸爸和姐姐因为工作原因不能回去,所以爱丽丝要代替家族回母亲的故乡祭拜,以及探亲。

虽然吉姆很想陪爱丽丝,但他被爱丽丝郑重地拒绝了。爱丽丝告诉他,比起自己,要吉姆更在意爸爸。父亲年事已高,需要的不是女儿,毋宁是一位得力的助手。正是这样孝顺的姑娘,才让吉姆非常的痴迷。

可是这与案件没有一星半点的关联。

“老师为什么突然说起这个?”

“如果我说啊,躺在床上的那位少女就是爱丽丝……”

“什、什么……!?”

吉姆突然把眼瞪得老大,好像恐龙一样,用眼神便能杀死人。

如果爱丽丝的身上发生那种事,他一定要把凶手翻出来。就算人潮中凶手如蚂蚁一般,难以巡捕,他也一定要将犯人绳之以法。不,这是些好听话。若是事实,他说不准会杀了凶手而泄恨。

此时,雷斯特充满哀伤地叹了口气。

“我只是打个比方。不过,你也知道她的亲人的心情了吧。”

“……”

绕了个大圈,吉姆忽然地明白了。受害者如果有亲人的话,也会像自己这么想,或许因此还会发生更大的惨剧。所以他隐约明白了雷斯特的用意。雷斯特对破案势在必行。

“可、可是那些穿黑衣的家伙不也在解决此案吗?”

“我就怕他们的心思不在解决上面。在他们眼里,少女的尸体恐怕像未打磨的金矿石一样夺目。”

“老师的意思是说,比起少女的冤屈,他们更在意那些玫瑰花吗?”

“正是如此。我干了近20年的警察,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类怪案子。我有种预感,其中一定隐藏着什么可怕的秘密,而且我好像听到了女孩的遗言,她不停地告诉我,她死的不正常,死的不一般,她不想死……吉姆啊,你能理解我此刻的心情吗?”

“不,我完全不理解。”

吉姆回答的斩钉截铁。开玩笑,谁会神经病人的想法啊?

而雷斯特则为难地抓了抓头。

“是吗?可能是我说的太深奥了吧,不用在意,不用在意啊。”

“哈……”

吉姆无奈地叹了口气,能不在意吗?

既然雷斯特都已决定,吉姆也只好接受。不管是为了职责,还是为了爱丽丝,他能做的只有努力地思忖,尽可能地帮上雷斯特,演好助手这个角色。

“我明白了,老师。”

“你能明白就好啊,趁约瑟夫没起疑前,我们最好能得到些有用的线索。那女孩身上为什么被栽上玫瑰?”

“栽上玫瑰的线索……”

吉姆喃喃了一遍。

除了笔记本之外,那就剩封装中的遗体了。那些嫩绿的玫瑰花茎,被装尸人不小心地、带着六分好奇四分害怕咔地折断了几根。可是从其断口处流出的不是透明汁液,而是恰似鲜血的红色液体。这立刻吸引了吉姆的视线。

“不对啊。”

“说说看,是什么不对?”

“为什么是红色的?这样说不通。”

“大概是那孩子的脓血吧。鲜血也含有水分,被玫瑰的根系吸收,自然而然的让汁液变成红色,应该是这样吧?”

“不对。”

吉姆略有所思地摇摇头。

如果真像雷斯特所说,吸收的速度是不是太快了?毕竟血液不比清水,无论成分还是浓度,都相差甚远。

紧接着,吉姆对一手踏桌的雷斯特说道。

“老师不觉得时间太短了吗?”

“现在是下午三点,受害人死亡时间推断为八小时之前,正好她今天约了位女性朋友。下午一点左右的时候,朋友进入受害人的家里便发现了她的尸体以及上面长着的玫瑰。惊慌之余,她便报了警,而不到半个小时,我们便赶到且控制了现场。时间应该不短吧?若以受害人的朋友为第一发现人,那距离受害人的死亡将近过去了六小时。这么长的时间足以让玫瑰充分吸收被害人体内的血液。所以说玫瑰花的茎干才会渗出红色的汁液。”

“可是血液的浓度要比清水高的多,那么时间是不是也应该慢的多?”

听了吉姆的疑问,雷斯特只是摇摇头。

“这只是你的推论啊。在十天前,发生第一起这类案件的时候,我便做了一个实验。在分别盛有鸡血和红墨水的混合液的量杯里,放入一株玫瑰。半个小时候后,它们的茎干内均出现了红色。换句话说,鲜血被植物吸收的速度比我们预想中要快的多,并不比清水差。”

这种实验都敢做?他真够神经质的。吉姆忖度着,但没开口。因为他发现了一处极其不自然的地方。

且不论鲜血与红墨水哪个吸收速度快,只是满载血液的量杯和人体可以相提并论么?那是有组织有骨头的肉体,可不是血池。话说回来,玫瑰的根茎可以埋入体内吗?不会跌倒,不会枯萎吗?与看到的开的鲜艳的事实极为不符。

此时,雷斯特赞赏般地点点头,他说。

“看来你想到了。那些玫瑰应该不是栽上去的,不仅是玫瑰的存活问题,我每次都有仔细地看过它们的根部,与少女们的肌肤相间完美的像极浑然一体。就算是用先进强劲的万能胶粘接,也不会那么完美。所以啊,我想不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哦。”

原来雷斯特早已想到,那之前都是试探么?吉姆不免有些不满。他最讨厌别人耍他玩了。

不过,雷斯特所说的问题的确是无解,不是栽上去的那又是什么?

“吉姆,你是年轻人,可以试着把思维拓宽,放大。”

“……我、我知道。”

吉姆不高兴地嘟囔着,忖度着,他的脑子到底是怎么长——忽然的,吉姆脑中犹如雷光一闪。

他突然想到一个极其可怕,甚是悲伤的可能性。可能吗?这样下去,作为受害者的女孩不是付出了一切却什么都没得到了吗?怕是她身体最后都成为了玫瑰,连具完整的尸体都没有,不就是死无全尸吗?对这些问题,吉姆在脑中一闪而过。如果这一可能被证实,那凶手比残忍的碎尸者都要令人毛骨悚然。这是讽刺,对受害人的嘲笑,仿佛那位不幸的女孩生命就等同于那几朵玫瑰。花朵凋谢之时,便是她的默哀日。

大概是因为吉姆的脸色异常难看,雷斯特带着哀叹说道。

“是这样啊……”

对这样的推论结果,吉姆也无能为力。除了玫瑰是在女孩身上自然而生,他实在想不出其它的可能。可是为什么?

尸体像是生化试验失败后的畸形儿,但是从整洁的摆有众多玩偶的房间内,吉姆没找到实验仪器的影子,连它们的一根毛都没找到。勉强与器挂钩的,就是一台放在桌上的已装入证据袋的苹果笔记本电脑了。

不过,吉姆隐约明白政府的人为何干涉此案了。如果假设成真,那便是宝贵如黄金的材料,以此可能产生的利益大的像金矿。只是对吉姆来说,那些穿黑制服的家伙就像脑袋灌了泥浆一样,奇怪无比,令人费解。

雷斯特又说。

“吉姆啊,你以前上生物课的时候,听过生物进化吧?最出名的莫过于达尔文提出的优胜劣汰。那这位受害人也是拙劣品吗?可我实在看不出来啊。她和小女儿爱丽丝差不多的年纪……我是不是该退休了?”

“不,老师不用退休,该退休的是那位犯人。”

“是吗?但我有不好的感觉啊,事情变的愈来愈坏了。”

吉姆没搭理雷斯特。因为他从雷斯特的话中听到了生物进化。他记得与生物联系最紧密的当属于称作生命密码的DNA,即基因。其中最令他感兴趣的是基因突变。没错,像癌症肿瘤一样的基因突变。那么,把肿瘤替成玫瑰,是不是也有可能?这样的话,进入女孩体内,本该存在却已消失的东西,便能得到解释。

当然,这是吉姆的推测,没有经过化验部门的确认,这仅是猜测。但眼下,他和雷斯特是典型的被排除在外的苦力工人,根本没机会接触化验报告,十分的无奈。

对吉姆来说,玫瑰这条路已是行不通。所以他想到了,笔记本。

“对了,老师,我记得笔记本中还有下篇,是吧?”

“嗯。”

雷斯特确认了吉姆的疑问,又说。

“你是说从犯人的性格特征下手?”

“事到如今,似乎只有这条路可走了。”

“着实没必要啊。推土机?那是什么?那种像疯子所写的诅咒一样的东西,最好还是别看。”

吉姆也是这样认为的。但他与雷斯特有着不同的看法。一般来说,犯人会故意留下笔记之类的证据,不是为了挑衅警方,那就是个疯子。没犯人愿意主动留下证据,等着警察来抓。可是反过来思忖,便不难看出犯人是有意这么做,目的不是为了挑衅,毋宁是想表达什么。

既然如此,吉姆便打算再仔细瞧瞧,尽管那不是篇美文。

“老师别管了,你让我看看就是。或许其中隐藏了什么重要的信息,如果就此错过的话,我们可是有失职责啊。”

“好吧,但是吉姆啊,你绝对不能被其中的思想毒害,不然小女儿爱丽丝……”

一听到‘爱丽丝’,吉姆急忙红着脸回道。

“我知道,我知道。”

而后,吉姆暗地里叹了口气,爱丽丝不会真的告诉雷斯特了吧?不过,就算她告诉了自己的父亲,事实好像也不会变。

可是,在等雷斯特递出手中的笔记本之时,吉姆却听到了另一个男人的声音。

“已经够了,雷斯特。你赶紧带着你的伙计去外边的汉堡店就餐吧。”

说出这番话的是位身材高大的男人。他穿着一身漆黑亮丽的好像很名贵的西装,打着一条浅蓝色领带,就像告诉别人他是老板,是上司一样,摆着一张扑克脸。可是他眼中却没有上司该有的睿智,或是沉稳,有的只是戏谑。这位令吉姆刮目相看的男人正是雷斯特之前所提的约瑟夫。

没等雷斯特开口,吉姆便说。

“不不,我和老师已经叫了外卖。现在的外卖勤劳,充满志气,这不都已经不请自来了吗?”

“吉姆,约瑟夫是现场的总指挥,是你的上级,你必须尊重他。”

“雷斯特,我的老同学,你的小伙计今天是吃太多墨西哥辣椒卷了?”

吉姆不服气地想说些什么,但雷斯特阻止道。

“你是来要笔记本的?”

“没错,其它证物已经收集好了,只差你手中的笔记本了。”

“那能不能……我们只要再看一眼就好,最多3分钟。”

即便雷斯特态度诚恳,可这位老同学约瑟夫并没露出好脸色。

“你知道这是不合规矩的。而且一开始参与此案的时候,不是已经跟你说过,你们这些警察只要出手帮忙即可,剩下的不是你们该操心的。雷斯特你干了20年的警察,不会像你那个乳臭味干的小伙计一样不懂规矩吧?”

“什、什么……!”

一听提到自己的名字,吉姆便急了。他还从来没被人称过乳臭味干,哪还管约瑟夫是什么上级,吉姆早就看他不顺眼了,所以吉姆抡起拳头便砸向约瑟夫的脸。

若说身材,吉姆确实不如腆着像孕妇一样的肚子的约瑟夫。因为他讨厌油脂,平日都不喜进食太多的油炸品。所以他臂膀上结实的、丝毫不含糊的肌肉正代表着他这一拳的威力。这一拳上去,约瑟夫铁定的变国宝级的熊猫脸。

而一旁的雷斯特见机不妙,便想阻拦吉姆。他知道殴打上级的结果,故不愿吉姆断送职业生涯。奈何他年事已高,不比当年,所以他还是没来及攫住吉姆。

拳头就如一枚喷射的导弹,带着风压呼啸而来,可它却突然地定格了。

“放开我!”

吉姆挣扎着,想要挣脱身后两人的环抱。暖暖的,结实的感觉,让吉姆一阵恶心,特别的不舒服。

但像木偶一样的两人,不为所动,似乎在等约瑟夫的命令。

“啧啧……殴打上级可是重罪,雷斯特你该不会没教过你的伙计吧?”

说着,约瑟夫把眼一咪,微微倾身,一拳狙向吉姆的腹部。而就在此时,雷斯特嗖地伸出右臂,恰好挡在了吉姆的前方。所以这一拳被雷斯特用自己的胳膊挡下了。他只是稍微皱起了眉。

“……你要的是笔记本,不是虐待后辈吧?”

“虐待?这只是教训……啊啊,忘记和你说了,因为上次的事故,我的右臂是橡胶包裹着钛合金的义肢,所以你的小臂骨应该骨折了吧。”

“什…什么……?”

吉姆听到后,惊得话都打了结。但他所看到的雷斯特只是微皱着眉,缓缓地放下了右臂。

“是吧。所以我才不能让你打在他的身上啊,不然我的小女儿还不得跟我闹翻天了……混蛋。”

他在说什么?答应爱丽丝做他助手的不是自己么?吉姆忖度着,可他像被捅了一刀,疼的他语塞了。

“哦?小爱丽丝吗?记得她今年应该有18岁了吧?是该嫁人的年龄了,也该考虑我们十年前的约定了吧?”

“这……”

雷斯特为难地瞥了吉姆一眼。

而心生不好的吉姆,迫切地问道。

“什、什么约定?”

“嗯?”

约瑟夫诡异地笑了笑。

“原来如此,这也就解释了他会为什么替你说话。既然你没告诉他,那我就替你说出来好了。”

“不要,你不要说出来!”

“哈?”

约瑟夫一声疑问,便让雷斯特红起老脸,低下了头。

“请你不要说出来,那与他无关。”

“什么与我无关……?”

“吉姆,这件事是我和约瑟芬的私事,与你无关。”

“……”

吉姆不由地感到一阵愤怒,他们明摆着有事瞒着自己。约瑟夫就算了,难道对雷斯特来说,自己只是普通的伙计?

所以吉姆又追问道。

“是不是与爱丽丝有关的……?告诉我,老师!”

“看样子,你的伙计很想了解实情呢。”

而雷斯特没答话,只是饱含歉意地对吉姆点点头,就好像在说对不起,接着他便合上了眼睛。

“他啊,我的老同学,你的老师,早已把小爱丽丝卖入了我家。虽然我的小儿子天生有些痴呆,不过放心吧,有了小爱丽丝的照顾后,他一定会有所好转,而且她在我家不会吃亏。只是我没想到,比任何人都要疼爱女儿的他会向我提出这个约定……这真耐人寻味啊。”

“卖……?”

吉姆愣了愣,便说。

“这是不合法的,而且爱丽丝又不是商品,何来买卖?你们的说法都很奇怪啊。”

约瑟夫没搭理吉姆。于是吉姆又乞求般地看向雷斯特。而雷斯特不过是摇摇头,斩钉截铁地说。

“我不会举发他,而且这事爱丽丝也默许了。何况这与吉姆你啊,其实是没什么关系的。”

“没关系……?和我没关系……?”

吉姆简直不敢相信耳朵。他尊敬的警察却会默许这等肮脏的事,实在让他不知所措。

“那、那爱丽丝自己的想法,对,她一定不想这么做!没人会愿意嫁给一个痴呆病人!”

“不,吉姆啊,你冷静点。我之前已经说过爱丽丝默许了,而且她绝对不会违背我的话,我想你比任何人都要清楚。”

顿时,吉姆心里咯噔一下。所以爱丽丝才迟迟不肯回应他的示爱。不,不是不肯,是不能。喀拉喀拉,就像玻璃碎裂般的,那个奋斗在第一线的好警察的形象,在吉姆的眼前,消失了。

“为什么?老…不,雷斯特先生,能告诉我为什么吗?”

“……我需要,也不想失去警察这份工作,你懂了吧?”

所以经常制造麻烦的雷斯特才能做了二十年警察。吉姆忽然地什么都明白了。

而一直静观其变的约瑟夫,嘲讽般地笑了笑,接过了话头。

“这是我们的约定。小伙子,你该死心了吧?你尊敬的人不过是个肮脏、丑陋、和粪坑相似的人。你很讨厌我吧?甘愿做政府的仆人,同流合污像狗一样苟且于世。可是啊,你尊敬的人却会低着头,将你喜欢的女孩送给被你看不起的、被你称作狗的孩子,你说这是什么?难道不是乳臭未干,难道不是自欺欺人么?”

“闭嘴!闭上你的臭嘴!”

这是吉姆的警告。现在的他就像头愤怒的狮子,连体内的热血都快沸腾了。他才不管约瑟夫说些什么,只是,绝对不能让雷斯特这么做。爱丽丝属于自己,而非他人——吉姆像争夺王妃的猩猩王一样,肆意挥洒着危险的气息。

可是,世上就有这么一种人,喜欢在巨龙的面前,拿根毛穗调戏它,以巨龙做出笨拙的反应为乐,但殊不知惹怒一条龙会有多可怕。

“不懂吗?只能说明你是个乳臭味干的小屁孩而已啊!”

照常理来看,这句话好像‘有本事来吃掉我’一样,是对巨龙**裸地挑衅。敢说这话的,只有两种人,第一种便是勇者,屠龙者,剩下的是傻子。而场上有着三位部下,又有铁拳的约瑟夫,显然不是傻子。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吉姆发出了恍若龙怒的咆哮。他彻底地奔溃了,愤怒已经埋没了理智。他生气了。

在场的人,除了雷斯特,俨然不知事态的严重性。不过,最先反应过来的,打算掏枪的约瑟夫,却在眨眼的瞬间,被吉姆的一击上勾拳打中。接着左勾拳,最后是狠狠地腹部一脚。约瑟夫像劣质的飞弹一样,撞向受害人房内的书架上。哗啦啦的厚重书籍,就好像铸造坟墓的砖块,将约瑟夫彻底地掩埋了。

而原先质押吉姆的两名警察,早已翻着白眼摊在了地板上。难怪,他们毕竟是最先饱受这番暴风骤雨般的袭击的两人。

现场一下变的安静起来。其余的人早已走到了楼下,根本不知他们的上司已经晕倒了。

以更快的速度,更强的力量制服敌人,这正是吉姆的身怀绝技。他是警校毕业的优等生,可却是个童贞。

“所以说,我才会替吉姆挡下那一拳啊,老同学。看样子,你我都很不幸,都得去医院疗养了。”

“……”

吉姆没理会,只是冷冷地看着雷斯特。在他的眼里,眼前头发泛白的男人是个陌生人,是个贩卖人口的凶手。

“吉姆啊,似乎有些遗憾,你被开除了,而且还要面临起诉的危机。”

“哼…我早就不想干了!”

吉姆心里也是这么思忖,与其听这些披着羊皮的家伙差遣,毋宁去找长满狼毛的工作,省的被骗。所以他决定好了新的工作。

“不干?那你干什么……?”

“私家侦探!”

“……”

雷斯特微微一怔,看样子他是难以理解吉姆心中的愤怒。对吉姆来说,这警察工作好比披着羊皮的狼,而侦探则是不会伪装的狼。吉姆已经亲身体验了羊皮的可怕,他发誓不再被羊皮欺骗,他要亲手剥掉它们。

“侦探可不是小孩子的游戏。你是从警校毕业的同学,并不是侦探学院,其中的殊异我想你比任何人都要清楚。”

“即使不懂也可以学,爱因斯坦也不是一出生便提出了相对论。他既然可以学,我又为何不能学?”

“但是吉姆啊,只要你肯放弃爱丽丝,肯向约瑟夫道歉的话,我保证你不会丢掉警察的工作。”

放弃……?道歉?忽然的,吉姆想捂住耳朵。他没想到雷斯特竟可说出如此绝情的话,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到底是怎么长的,是狗眼吗?才会把雷斯特当作老师尊敬。

想到此处,吉姆厌烦地挥挥手。

“不可能,我一定追到爱丽丝给你看!”

“这……”

“怎么?你不相信我么?”

“不……”

雷斯特有些语塞。绝对没人敢这么对女孩的父母说话,明摆着不是找抽么?可是吉姆就这么说了,而且不是年少轻狂,毋宁是他相信爱丽丝。他觉得那个女孩一定是被迫的。

突然,吉姆想到了个点子,如果可以把此案侦破的话,不就是扬名立万的机会么?

“如果可以,让我看看那本笔记。”

“啊?”

“不行的话,我——”

“停。”

雷斯特立刻将笔记本递给了吉姆,说道。

“给你就是了。我这把老骨头实在抗不住你的拳击啊……我可不想下辈子都在医院里度过。”

“……哈?”

“没什么。”

雷斯特的神情有些奇怪。吉姆只是想说,‘不行的话,我会再想办法’而已,却招来了如此对待。雷斯特不愧是脑袋不正常的人。

而后,吉姆打开了笔记本,且翻到了第二页。而后他猛地瞪大了眼睛……

推土机,我一直都这么称呼自己。

全球约占49%的女人,对我来说,就好比尘埃。不,这绝非狂妄,更非鄙夷,我不敢有此想法。只是试想,此刻,没错就是秒针指向的刻度,你觉得有多少人在交配着?对,可以排除那些冬眠的家伙,刚出生的宝宝,年迈的老人,你觉得有多少?

至少有79585100人。其中有97%在进行着原始的交配运动,而剩余的3%则是复合多数的交配。很可怕吧?但不得不让人佩服女娲的创造力。从世界起初的几万人,升到60多亿人,短短只用了几千年。所以有人提出了**一词,即所谓的性冲动。那么,倘若**可以物质化,且从全球人类的**中抽取1%,集中到某个人的身上,你觉得他会变成什么?没错,是怪物,而且被称作了‘死亡的玫瑰使者’。

所以,我一直对女娲造人的传说痛恨不已。

那位神秘的大人,夺走我的爱人,把我变成只懂交配的怪物,逼我参加什么鬼扯的死亡竞技游戏。我恨死了这个世界,更恨女人。

她们会放电般地与我对视,在众人认我为变态之时,微笑着挽起我的胳膊,走向无人的角落,殊不知我根本不认识她们,我畏葸她们。

不管何时,何地,只要确保没有第三者,她们便可轻易地退去身上的薄装,显露自己的肌肤。我已经看到了恶心,但身体却像猩猩一样,温柔地抱住她们的娇躯,与她们坠入神仙的世界,最后目送着她们成为玫瑰,绽放人间。最让我畏葸的是,从她们的言语,神态难以让人看出一丝不满,只有幸福。

她们根本不知我心中的骇异,对她们抱着一种极度的仇恨,以及事后的结局。那根本不是什么美好团圆,比**还让人恐惧,那些开的娇艳的玫瑰令人心碎。即便是我,都知那玫瑰的残忍与可怕。

所以,我同情她们,却比任何人都要痛恨她们,是她们让自己成为了杀人凶手,是她们不能让自己与爱人过上幸福的生活。

但我没有放弃。

我几乎走遍了整个美国,却依旧没找到身为亚裔,名叫丽的女孩。她是我的爱人。成为怪物前,我们便一直生活,尽管艰难,但很温馨。我想那是幸福。

时过境迁,过去俨然成为回忆。或许被那位大人抹去记忆的丽已经不在人世,而我又何必边散播玫瑰,边找着她?

不知不觉,在旅途中,我想到了自杀。我试过割腕,试过上吊,试过吞毒,也试过跳楼。可是我奇迹般地活了下来,为何不把奇迹献给那些成为玫瑰的女孩呢?

那样,我便可以自杀,而她们则不用死,这是再好不过的结局。可是我连自杀的权利都没。

不,我想死,像沙漠啜饮甘露般的渴望着死亡,又像夕阳坠入地平线一样,期待着黑暗。我愿接受地狱业火般地拷问,乞求把丽丢到万丈深渊,彻底地将她遗忘,同时祈祷她们升入天堂,哪怕她们憎恨我,诅咒我,也是可以。

只有死亡,才是自己最后的归宿。

夜幕下,坐在沙发上的吉姆左思右想,对笔记的内容久久未能释怀。他不相信世上有那等荒诞之事,更觉得自称推土机乃是极度的病态。写下此笔记的人,对变态一词当之无愧,却是渴望着死亡。

看完笔记后,吉姆便辞别雷斯特,离开了案发现场。雷斯特的种种隐瞒,以及对警察如痴如狂的执着,让吉姆厌恶。所以吉姆干脆地辞掉了警察的工作,之后便一直思忖着笔记之事。

可是,笔记内除了以潦草的笔迹记述着像似发泄、恰似遗书的言语之外,没有一点称得上线索的信息。唯一确定的是,罪犯有‘推土机’和‘死亡玫瑰的使者’的称号,以及拥有诱惑女性的手段。不过,那种手段真的存在吗?或许他说的是真的,他是怪物,拥有常人无法理解的力量。但这种违背科学的事可能发生么?

总之他想死。也许,这是个突破口……吉姆思忖道。

在吉姆倍感疲倦之时,手机响了。蓝白色的荧屏上显示着几串数字,是爱丽丝的号码。吉姆感到一丝奇怪。虽然他与爱丽丝关系不错,但爱丽丝一般不会叨扰他,不是对吉姆冷淡,毋宁是怕影响吉姆休息。爱丽丝就是这么的体贴。可是现在已经晚上八点了。

那么,爱丽丝应该是有什么急事吧?或许雷斯特将自己辞职的事告给爱丽丝了……边忖度着,吉姆边接起了电话。

“喂?”

“救救我,吉姆,快救救我!”

“哈?”

吉姆一时之间愣住了。他还是第一次听到爱丽丝如此慌张、急促的声音,好似十分的紧急。不然,以爱丽丝的聪明与身手,不至于向吉姆求救。

所以吉姆立刻催促着自己冷静下来,接着问道。

“你别急,爱丽丝,慢点说,你在哪儿?发生什么了?”

“我、我我在公寓外的楼道里……好奇怪,那个孩子好奇怪。他一直跟着我,我想甩掉他……”

“孩子?男的?”

吉姆反射性地回问了关键词,而后暗自忖度,是遇到跟踪狂了?不对,同样是警校毕业的爱丽丝不会惧怕一个孩子……难道!?

这时,从听筒传来爱丽丝急促的声音。

“不、不行了……我的脚不听使唤了。这、这这种感觉就好像你第一次吻我的时候一样……吉姆救救我!我爱你!”

吉姆忽然地瞪大了眼睛。

在警校相处的四年里,这是爱丽丝对吉姆说的第一句‘我爱你’,让他不自觉地狂喜不已,甚至忘记了爱丽丝危险的处境。

“我也爱你!所以你赶快逃,我马上去找你!”

“好、好的……”

而后电话便挂断了。

吉姆嗖得从沙发上站起,快速地穿戴好外衣,以及将那把冰冷的手枪别到腰间,而后便出门了。

为了防身,吉姆在皮外衣里面套了件防弹衣,万一遇到了危险也好有个照应。所以即便爱丽丝所说的孩子是那位推土机,他也有绝对的自信,凭借优秀的体术保护好爱丽丝。

幸运的是,吉姆所租住的公寓离爱丽丝不远。这也是为平日的交往,两人心有灵犀地选择了同一小区的公寓。吉姆所在是D栋,而爱丽丝则是A栋。

这个小区有个特点。每栋公寓楼之间都有天桥相连,组成一个A到D的四方环形大楼。如此一旦某栋发生紧急状况,在该栋安全门拥堵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别栋的安全门撤离——这一快捷通道,恰好被吉姆用上了。

吉姆一路上几乎是飞速奔跑。虽然D栋到A栋的过道距离不过50米,但无奈的是天桥位于大楼的中心楼层,10楼。吉姆这边正好可以笔直地跑过去,可是爱丽丝的公寓位于15层。换句话说,吉姆在A栋还要往上爬5层。

若是平时,吉姆断然不会爬楼梯。但他看了一眼电梯停靠的楼层数字之后,便毅然要爬楼梯。与其漫长地等待电梯,毋宁是走原始的楼道更快。

虽然爬5层的楼梯对吉姆来说不算什么,但他还是呼呼地喘起了粗气。不过他没因此停下脚步,等他抵达A栋15层走廊的时候,却不由地感到了一丝迷惑。

走廊里很安静,没有人影,只有一排排紧锁的房门,更别提奇怪的孩子了。

难道……?没由得,吉姆心里涌上一股不祥的预感。他立刻奔到爱丽丝的公寓房门前。再一次打量四周之后,他缓缓地从身后掏出手枪,同时扭动银白色的门把手。

果然,门是开着的。吉姆立刻变得更加警惕。嘎吱一声,棕色的防盗门被打开了。

房内异常的昏暗,只有顶部几盏小彩灯亮着,让人感到一种说不出的诡异。好在公寓的房间只有20来平米,吉姆一眼便看到裸身躺在床上的爱丽丝。她的衣服被乱扔了一地,而她正吃惊地看着吉姆。

“呀……!”

伴随着一声高分贝叫声,爱丽丝立刻翻跳到床的另侧,试图靠床来遮掩裸露的肌肤。她美丽的面庞因吉姆的闯入而红的像苹果。

可是吉姆感到的却不是那样。因为爱丽丝的眼神分明就是怨恨,而且她身后趴在写字台挥动胳膊的男孩又是谁?

“吉、吉姆……他、他是……”

“别动!”

吉姆立刻将枪口对准了男孩。

而闻声的男孩立刻怔住了。从其消瘦的脊背可以看出,男孩的体能应该相当薄弱。靠自己一个人足以将他抓捕。暗自考虑好的吉姆,又说。

“慢慢地举起手,记得要慢!”

接着,男孩很听话地缓缓将双手举到了头顶。

见男孩手中没有武器,吉姆安心不少,但男孩过于听话,又让吉姆甚感迷惑,忖度着,他该不会藏着什么吧?

于是,吉姆继续下达了命令。

“转过来,还是要慢!”

和之前一样,男孩依旧温驯地转过了身。虽然从他的脊背,吉姆已经想到男孩很瘦小,但怎么也没想到男孩小的跟个初中生似的。与吉姆比起来,身高约莫1米5的男孩活像迷你布偶,留着一头黑色短发,有张又白又嫩的脸蛋,看似完美无缺的学生。可他的表情却让人出奇地感到心烦、厌恶,用死相来形容则最为恰当。那是死人才该有的毫无生气的表情。若不是他无神的眼睛不时眨动,吉姆就以为男孩是具站着的尸体了。

而就在吉姆吃惊之时,男孩开口了。

“欢迎你,勇者。”

“哈?”

勇者……?

“我是约修亚,一直在等着你。如你所见,我是亚裔,而且今年已满17岁,请不要把我当作正太看待。”

“你很能说的嘛……不过,现在你给我闭嘴!”

“好的。”

接着,吉姆带着诸多疑问,瞪向爱丽丝,问道。

“爱丽丝!这是怎么回事?约修亚?他是谁?”

被吉姆这么质问,爱丽丝害怕极了,甚至脖子都快缩到了床下。但她的话却与行为极其不相符。

“他、他与你无关!你先回去吧!”

“回去……?”

吉姆傻了眼,忖度着,不是她先喊救命的吗?

“你、你说什么傻话?而且你为什么是**?难道……”

“不是的,绝对不是你想的那样…”

可是说这话的爱丽丝却是把脸撇到一旁,显得很是心虚。

见此情景,吉姆心里不由地感到一阵绞痛,如针刺一般,让他怒目爱丽丝。他可是冒着生命危险才来救她的,事到如今却如破抹布用完就丢般地教他回去?

“你就那么喜欢这个正太么?难道…你真的不明白我对你的心意?为什么?求求你告诉我为什么?”

“因为……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脱掉衣服,更不知道为什么一看到他我就……”

“骗子!”

吉姆对爱丽丝开始大肆指责。

“说什么‘我爱你’,原来都是如废纸一文不值。真亏我……不要命地赶过来。听到那句‘我爱你’的时候,你知道我有多高兴吗?”

“我、我我没有骗你!我一直都想和你说那句话的……唔,吉姆!你不相信我吗?”

在爱丽丝的父亲面前,吉姆大言不惭地说过,一定要把爱丽丝追到手。他正是太过相信爱丽丝,相信自己的心情,他才有此胆识。不,这绝对不是盲目,更不是自大,而是自信,发自内心的、与爱丽丝心有灵犀的信任。

可是摆在眼前的现实却像是嘲笑吉姆般的残酷。

“我…我要怎么相信你啊……”

“吉姆。”

爱丽丝落下了眼泪。她已经很久没哭过了,自从认识吉姆以后,她就像穿上了精装的哥特铠甲,变的愈发坚强。但这是表面给人看的,其实她内心早如伊甸园中的花朵一般,如烈焰燃烧地怒放着。

直到与吉姆通话不久后,爱丽丝还是这样的。但让她畏葸的是,变了。让她心跳不已的对象由吉姆变为了男孩,约修亚。然而爱丽丝很清楚地明白这份悸动不是爱情,到底是什么?她想不明白。

于是,爱丽丝回说。

“你让我很失望……不过,我现在脑中一片空白,根本不知道自己发生了什么。但我可以发誓我没有撒谎……这样的话,吉姆愿意相信我吗?”

爱丽丝的声音离奇地强硬,丢掉了先前的慌张,好似表达着她的认真。

当然,吉姆也听出来了。就像死亡的分叉口,只有两种选择,无论哪种都是相当的令人厌恶、害怕。不相信爱丽丝相当于说再见;如果相信,爱丽丝果真背叛他的话,他不确信自己承受的了。

所以他犹豫了。

这不是孩童间的玩笑,偌大的、对自己言行的责任感让他窒息。

可就是这短短的几秒时间,让爱丽丝冷冷地笑了。

“我明白了……原来你根本就没相信过我。既然如此,我在这个房间干什么,也请你不要干涉。你不希望我报警吧?”

“……”

好冷,爱丽丝的话几乎让吉姆冻结。为什么?自己会有种被逼上悬梁的感觉?我需要时间,我不想随便给出答复……吉姆想不通,可谓心乱如麻。难道只有随便敷衍,她才不会如此冰冷么?

这个时候,另外一个冷静的声音打断了吉姆的思考。

“看样子,我好像又拆散了一对情侣。”

“闭嘴!”

吉姆想都没想就回道,同时又警告般地挪动枪身。不,听到那句话,他已经想扣下扳机了。

“如果你再多嘴,我保证你变成马蜂窝。”

“哥哥,我变成马蜂窝不要紧,但你的女友已经不行了吧?对了,中国有句话说,煮熟的鸭子要飞了。”

这句话,听着让吉姆感不到半点幼稚。相反,却是一针见血般地指出了现实,尤其对方那种冰冷的口气,实在难以想象他是个正太。

“你、你想说什么?”

“我想说我可以帮你。”

“怎、怎么帮?不、不对……这本来就是你引起的吧?你到底是什么人?”

“很简单。”

约修亚瞥向爱丽丝,说道。

“姐姐,你那么说有点过头。只要,你此刻对哥哥说声‘我爱你’不就解决了么?”

没错,这样虽然怪,但吉姆确实可以因此重拾信心。没有比在第三者存在的情况下说出‘我爱你’更具有说服力的了。这可不仅是誓言,更是种恰似刻痕的责任。这是吉姆想要的,他迫不及待地看着爱丽丝。

可是爱丽丝却抿紧嘴唇,硬是不说。她只是不住地看着吉姆,那样子比先前的冰冷多了几分愧疚。

“……姐姐,怎么了?”

“爱丽丝……”

吉姆忽然地明白了一件事。犹豫不具备说服力,之后即便再说些颇有深度的道理,也还是像崩坏的音乐,慢了那么几拍。于是,原本和谐动听的曲子变味了。

所以,吉姆当时便下定决心不再相信爱丽丝了。

但约修亚却是微微地嘴角上扬,好似达成心愿一样,说道。

“我爱你……这三个字对真心相爱的两个人来说,是再简单不过的事吧?恋人难过的时候,只要说声我爱你,就能奇迹般地让恋人微笑;在你失落之时,只要恋人说声我爱你,就能让你再次鼓起勇气——如魔法一般的三个字,姐姐你为什么就不能说出来呢?很简单吧?”

“你…你不要趁机落井下石!吉姆,别听他的,请你一定要相信我!之前我告诉你的心情绝对不是随便说说。”

爱丽丝说的很是激动,甚至忘记了裸身的羞耻,嗖地站起了身。她接着说。

“我现在真的搞不懂自己的心情,请给我点时间好吗?一天,不,哪怕五分钟都好!”

“一样的。”

嗫嚅完这句,吉姆撇开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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